生育津贴这样申领

2021-05-06 08:05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祝嘉锶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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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陵区紫缘路首创名苑小区的马女士致电市长热线咨询,上个月她生了一个男孩,她在武陵区缴纳了职工医保,生育前相关的产检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另外,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产假休完再去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记者从武陵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了解到,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须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以上,参保人员待遇享受状态“正常”的,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根据《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中,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理材料为身份证、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生育津贴支付办理材料为《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病历资料(需加盖医院印章)、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女职工应享受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按规定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受理后,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最后再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