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9 - 常德年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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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给予30000元奖励。 相关奖励、补助。
3.房屋征收配合奖。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实际可将房屋 征收1998年以前修建的用于商业、居住、办公的房
征收范围划分若干片区单位,每个片区单位所有被征收 屋,可按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价值的100%予以货币补偿。
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的时 征收1998年以前修建的用于生产的房屋,按建安费、综
限内腾房搬迁的,给予每户10000元片区整体配合奖。被 合费、税费三项予以货币补偿。
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集中签约时间内签约 征收1998年至2005年期间修建的用于商业、居住、
的,给予每户10000元集中签约配合奖。片区单位划分情 办公的房屋,经自然资源和规划或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
况、集中签约时间应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并公布。 政处罚的,可按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价值的60%予以货币
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 补偿;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或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如下项目和标准给予补助: 的,可按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价值的50%予以货币补偿。征
1.住房困难补助。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住宅房屋 收1998年至2005年期间修建的用于生产的房屋,按建安
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含70平方米),且被征收人 费、综合费两项予以货币补偿。
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城市另无房屋的,每户给 征收2006年至2020年修建的建(构)筑物,由征
予25000元住房困难补助。 收实施单位劝其自行拆除,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
2.公摊面积补助。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房屋权属 的,按建安费给予适当补偿。征收2020年以后修建的建
证书载明无公摊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给予被征 (构)筑物,不予补偿。
收房屋产权面积的10%的公摊面积补助;选择高层房屋 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国有直管公房使
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20%的公摊面积补 用、处置的监督管理。征收国有直管公房,经国有资产
助。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载明有公摊 监管部门认定国有直管公房的合法承租单元后,征收部
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不给予公摊面积补助;选 门可按照合法承租单元给予国有直管公房所有权人搬迁
择高层房屋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10%的公 费、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房屋征收配合奖。搬迁
摊面积补助。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费给予合法承租人;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房屋征
且符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按照房屋建筑面积45平 收配合奖国有直管公房所有权人和合法承租人各50%。合
方米计算公摊面积补助。公摊面积补助一律按安置房建 法承租单元是非住宅的,不给予临时安置费。国有直管
安成本价实行货币补偿,建安成本价由住建部门核定。 公房不享受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补助待遇。
征收商业房屋,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载明无公摊 八、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
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 假区按本标准执行。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管
的3%的公摊面积;选择高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 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及其他
屋产权面积的6%的公摊面积。被征收人房屋权属证书 区县市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区域的补偿标准。
载明有公摊面积,选择多层房屋安置的,不赠送公摊面 因市场发生变化,本标准确需调整的,可由市住房
积;选择高层房屋安置的,赠送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的 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适时
3%的公摊面积。 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告实施。
六、未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其房屋实际所有人
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并完成搬迁的,可按如下标准予以适当补偿,但不给予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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