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7 - 常德年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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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二)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对被征收房屋按前项 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
规定计算补偿金额,再按照本办法规定结清产权调换的 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
差价。 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
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城市另有房 立补偿协议。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
屋的,且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超过45平方米或被征收人及 同意。
其配偶已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 第三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
建筑面积进行补偿。 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
第三十一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 屋存在无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利人下落不明、暂时无
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法确认不动产权利人或正在进行物权确认诉讼等房屋所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自被征收人 有权人不明确情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签约期限届
签订补偿协议当月起发放; 满后,将情况说明材料和有关资料一并报送作出房屋征
(二)申请提供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次序列同期申 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
请的非被征收人之前。对多个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 当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及时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
的优先次序,按照订立补偿协议后实际搬迁的先后顺序 范围内予以公告。作出补偿决定的期限,应自分户评估
确定。 报告送达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第三十二条 征收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办公用房、厂房、车间等非住宅 因被征收人原因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无法核实被
房屋改作住宅安排现居住人使用,单位改制处置国有资 征收房屋装饰装修情况的,补偿决定不包括装饰装修的
产时又未处理的,居住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继 价值。在按补偿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时,房屋征收部门应
续居住使用的房屋,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当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进行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构
(一)居住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城市范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由原房地
围内另有房屋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住人应按期腾 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退房屋,只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第三十九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
(二)居住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城市范 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
围内没有其他房屋的,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居住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应妥善安置现居住人,符合住 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
房保障条件的,按本办法给予住房保障。 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
第三十三条 征收国有直管公房,只对国有直管公 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所有权人给予征收补偿。国有直管公房所有权人享有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
其他被征收人同等权利,并负责国有直管公房承租人的 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补偿、续租、退租等工作。 第四十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
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补偿,房屋租赁合同有约定 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
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国有直管公房所 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
有权人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 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
住宅承租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城市没有 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
其他房屋且符合国有直管公房承租条件的,产权调换后 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项目建设
的房屋应优先给予其承租权;有其他房屋或不符合国有 筹备单位或项目建设业主参与搬迁活动。
直管公房承租条件的,不再给予其承租权。 第四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
第三十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 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 收人公布。财政、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征收补偿费
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审计
第三十五条 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 结果。
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造成本结合批
准期限内的剩余年限给予补偿;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 第四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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