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受理须知
一、受理事项:
(一)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等方面的咨询;
(二)市民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属于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咨询、求助;
(三)市民和社会各界关于常德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批评、投诉和举报;
(五)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二)所反映问题非常德市、县(市、区)两级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四)涉及党委、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举报案件等方面的事项,不属于常德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五)各级信访机关已经受理、处理或者终结的事项;
(六)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110、119、122等报警和120医疗急救事项;
(七)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事项,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事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事项;
(八)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信件内容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九)同一来信人的同一事项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或已依法办理完毕的信件和一稿多投的信件。
三、注意事项:
(一)信件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二)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具体详细,不要故弄玄乎,不能以个人好喜来歪曲事实; 看问题要全面统一,不能片面地产生歧义。
(三)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五)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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