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修改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支持常德米粉产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21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要求,市政府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
二、修改内容
经修改,删除第九条中“并按照企业每年税收增量的地方留存部分等额给予补助”;删除“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常德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米粉生产、流通和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