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划定市城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
江北城区禁限行范围为:双拥路(不含)——常德大道(双拥路至洞庭大道段,不含)——洞庭大道(常德大道至太阳大道段,不含)——太阳大道(洞庭大道至阳山大道段,不含)——阳山大道(太阳大道至常德大道段,不含)——常德大道(阳山大道至丹溪路段,不含)——丹溪路(常德大道至沅安路段,不含)——沅安路(丹溪路至双拥路段,含)的合围区域;环湖路全段。
江南城区禁限行范围为:善德路(原滨江大道,含)——江南大道(善德路至桃花源路段,含)——桃花源路(江南大道至杨家港路段,含)——杨家港路(不含)——枉水以西、沅江以西的合围区域。
常德经开区禁限行范围为:善卷路(莲池路至桃林路段,不含)——桃林路(善卷路至常德大道段,不含)——常德大道(桃林路至沅江,不含)——枉水以东、沅江以南的合围区域。
从8月1日起,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及常德大道(双拥路至洞庭大道段)通行。每日7∶00至21∶00禁止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违规驶入禁限行区域的,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