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函〔2010〕17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09年度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2009年度药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常政办函〔2009〕15号),市药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2009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来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药品安全职责,认真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药品管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效明显。根据考评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澧县人民政府、石门县人民政府、汉寿县人民政府、桃源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把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履行药品安全职责,为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