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办〔2010〕6号),设立常德市粮食局(简称市粮食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对全市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优化粮食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五)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粮食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及管理;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粮食流通设施重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行业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和加工统计工作;负责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
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处理市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负责局机关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六)调控与统计科(储备粮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食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工作;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协调在常德中央储备粮相关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
(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会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