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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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八日 

  

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办〔2010〕6号),设立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人口计生委),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三)增加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研究,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责任。

  (二)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全市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

  (四)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

  (八)编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负责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协调调度安排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

  (二)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负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和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闻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教育;协调宣传部门和单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口径和宣传品的管理;指导各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计划统计科

  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发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公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考核评估;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

  (六)科学技术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治理;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药具发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和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二、三级预防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会主席(副处级)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正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1名);其他工作人员7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计划生育协会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管,内设办公室。核定市计划生育协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会长(由市级领导兼任,不占编制)1名,常务副会长(按正处级配备,不占编制)1名,专职副会长(按副处级配备)1名,秘书长(高配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常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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