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CDCR-2011-010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全民创业服务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全民创业服务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市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和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常发〔2008〕9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放宽企业冠名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的企业只要同行业不重名,均可直接申请冠用“常德市”、“常德”字样名称登记,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企业申请冠名“常德市”、“常德”的,由市工商局委托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
二、下放企业登记权限。原由市工商局登记的集团公司全部下放到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经营场所不在市城区的企业(除股份公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外),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由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权整体下放到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要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工商所核发个体工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市工商局登记的由自然人出资,经营场所在市城区,且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企业,登记机关调整为市城区工商分局。新设立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经营场所在市城区的企业,由申请人自愿选择在市工商局或市城区工商分局登记。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企业(除股份公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外)在德山工商分局登记。
三、落实并联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一口清”制度。在受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采取书面告知形式,具体、完整、全面、准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有关程序、条件、依据和注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落实“一口清”制度的,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四、开展“六提醒”服务。对企业缴付出资到期、营业期限届满、许可事项到期、年检到期、经营场所变更、注册商标到期等六种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提醒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防止企业出现过失性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落实“六提醒”服务的,不得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五、优化工商证照发放服务。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能当场核发证照的,当场核发;不能当场核发的,由企业(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方式。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邮政部门负责衔接邮寄事务,并及时将办、发证照信息告知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免费送证照上门服务。企业年检实施网上申报,不能当场通过的,可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证照方式。
六、规范企业年检工作。继续实行统一年检期限、统一年检提示、统一补检、统一吊销的“四统一”管理,提升企业年检效能和服务水平。
七、实施工商联络员制度。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活动,工商联络员要做到“五个一”,即引导规范一户以上无照户转为有照户,发展培育一个以上市场主体,联系走访一家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帮助一个以上市场主体扩大经营规模(或转变经营性质),帮扶一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原经营场所、原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原前置许可审批单位书面同意)、原字号名称升级设立公司。允许非公司中小企业法人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按变更登记办理。允许创业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在首期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可申请将其余注册资本(金)到资期限延长1年;因无法到位、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准予办理变更登记、通过年检。经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设立公司制企业(1人有限公司除外);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公司股东。
九、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引导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企业注册自主商标。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注册地理标志,利用品牌战略扩大经营规模。
十、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贷款融资,不收取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有关费用。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资新办企业。支持企业以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进行融资。支持私营企业、自然人以及有关机构出资设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支持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积极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合作平台。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为重点,依法打击虚假广告、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合同欺诈、商业贿赂和非法中介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十二、鼓励全民自主创业。鼓励、指导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经商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支持个体工商户扩大规模,引导经营能力强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向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形式企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