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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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CDCR-2011-010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完善邮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用邮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湖南省邮政条例》和省邮政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住宅信报箱群(间)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湘邮管联〔2010〕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邮政信报箱群(间)是供收件人在住宅附近接收邮件的专用设备,是保证通邮的基础通信设施,对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文明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新型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高层住宅楼房大量兴建,城市邮件投递区域不断扩大,给城市邮件投递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制约了人民群众用邮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安全用邮。  

  二、加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   

  (一)科学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用邮的原则,科学制定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适应国家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   

  (二)同步新建。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楼、住宅小区,应依法将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纳入设计内容,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所需资金在基建项目内统一解决。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建设图纸联合会审,并纳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内容。  

  (三)全面补建。已建、在建的住宅楼、住宅小区,尚未设计安装邮政信报箱群(间)的,应坚持属地原则,按规定补建。在建及尚未销售完毕的商品住宅区,由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补建;已建成且完全移交的,由产权单位(人)补建。原市属特困、破产改制企业家属楼邮政信报箱群(间)的补建,按属地原则由社区组织补建,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各单位邮政信报箱群(间)补建工作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规范邮政信报箱群(间)管理  邮政信报箱群(间)属产权单位(人)所有,其制作和安装按国家邮政局颁布的楼房信报箱YZ/T0061-2001规范标准执行。有损坏的,由居民住宅楼的产权单位(人)维修、更换,也可以委托邮政部门维修、更换。邮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通邮基础设施督导建设职责,加强与邮政信报箱群(间)所在小区、住宅楼管理单位的联系,共同制定小区和住宅楼邮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邮政信报箱群(间)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创造良好的通邮条件。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常德市“邮政信报箱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邮政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文广新局、市邮政局、常德日报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负责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综合协调、日常联络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级邮政部门要主动向产权单位(人)告知有关建设要求,广泛宣传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重要作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重点报道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政策规定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严格监督检查。市“邮政信报箱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督促房产开发商、住宅管理单位按规定建设邮政信报箱群(间),对问题突出的予以曝光。 

 


二○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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