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区县市财政收入入库进度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区县市财政收入入库进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区县市财政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圆满完成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各区县市年度财政总收入增幅达到30%的目标测算,各区县市2012年财政总收入考核任务分别为:武陵区131031万元、鼎城区117644万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79391万元、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863万元、西湖管理区2478万元、西洞庭管理区15601万元、津市市55900万元、安乡县37748万元、汉寿县61970万元、澧县100529万元、临澧县59485万元、桃源县110599万元、石门县110629万元。
二、考核办法
对区县市财政总收入入库情况实行月考核、季结账。
(一)财政总收入入库进度、收入增幅考核。实行月收入考核百分制,其中入库进度考核70分、收入增幅考核30分。入库进度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分别增减3分,其考核要求为:3月底完成考核任务的20%,4月底累计完成考核任务的30%,5月底累计完成考核任务的40%,6月底累计完成考核任务的50%,以后各月按月平均进度(8.33%)进行考核。收入增幅以30%为基数,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分别增减1分。区县市累计财政总收入入库情况按得分多少确定名次。达到月进度考核要求的为月收入考核合格单位,完成全年总收入任务为全年收入考核合格单位。
(二)考核过程中,如财政总收入任务调整,则从调整的下月起按调整任务进行考核。
(三)考核依据以市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总收入入库进度(市人民银行金库数)为准。
(四)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对区县市财政总收入入库情况进行分月考核,每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结果。4月份、7月份、10月份各召开一次结账会,结账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区县市长、财政局局长和市国税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参加。
三、奖罚措施
(一)财政总收入入库进度、收入增幅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2012年区县市财政工作评估内容,对连续4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者全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财政工作评先资格。
(二)实行收入保证金制。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七个省管县市各上缴市财政保证金200万元,其余各区各上缴市财政保证金100万元。完成年度财政总收入考核任务(含调整任务,下同),市财政除全额退还各区县市上缴的保证金外,另按上缴保证金额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一部分用于奖励有关人员。未完成年度财政总收入考核任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加大奖惩力度。每次考核结账,市政府对收入考核合格、得分前三名的区县市委书记、区县市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区县市长、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完成年度财政总收入考核任务、得分前三名的区县市,市政府在市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含以奖代补资金)分配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未完成年度财政总收入考核任务的区县市将降低市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含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或补助系数。
(四)7月份结账会在考核合格、累计得分第一名的区县市召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4月份、10月份结账会在累计考核得分最低的区县市召开,该区县市考核不合格的,会议有关费用由其承担;考核合格的,会议有关费用由市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