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开展 “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常德市开展 “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惠农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湘办〔2009〕65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廉洁常德的决定》(常发〔2012〕7号文件)精神,大力开展一批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防止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和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在全市开展“三卡(证)合一” 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工作,即将农户的户籍卡、户主身份证、农户土地经营权证三卡(证)的信息统一录入核对,确定唯一的持卡人,通过存折“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方式,有效解决过去在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一户多卡”、“虚置假卡”等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和抵扣农民惠农补贴等问题,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试点范围
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乡(镇)试点。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常德市开展“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惠农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应云,副市长朱晓平任副组长。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经管局、市减负办和市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贺丽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尹正锡、黄云新、熊连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各区县市在5月31日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9月)
1.完善惠农补贴发放信息。试点乡镇要组织专人对本辖区所属农户的户籍信息、身份证信息和土地经营权证信息进行清理核实,建立电子台账,录入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发放信息系统。信息的录入、核对和确定采取村民自行申报、乡(镇)村两级审核、县级公安部门和经管部门复核的方式进行。确定惠农补贴发放对象的唯一信息和依据后,应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政府将有关信息报送县级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2.清理核实惠农补贴发放卡。对现有惠农补贴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做到“一户一卡”发放惠农政策补贴。
3.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将有文件规定要求或者能打卡发放的一律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资金被抵扣、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生产性惠农补贴必须打卡发放,社会保障性、劳务性等其他补贴原则上要求打入生产性惠农补贴银行卡,如享受对象与惠农补贴卡持有人不一致的,应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
各区县市认真总结“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解剖,及时解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卡(证)合一”发放惠农补贴管理办法,逐步扩大采取“三卡(证)合一” 发放惠农补贴的范围,确保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用“三卡(证)合一”方式发放生产性惠农补贴,是惠农补贴发放方式的完善和创新,事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报道,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试点工作。纠风、监察和减负部门负责“三卡(证)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牵头实施“三卡(证)合一”试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新录信息的审查备案。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村民的户籍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农业部门负责实际种植面积和品种的终审确认。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村民的土地经营权证信息。乡村两级负责新录信息的收集、比对、审核、公示,建立台账。有关金融机构负责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打卡发放,确保各项补贴按时、准确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