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常德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常德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与居住证有效关联,不断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市社会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进一步加强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的组织领导。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安、人口计生、住建、房管、工商、人社、教育、卫生、地税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按照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工作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重点
大力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不断拓展流动人口居住证便民服务管理职能;大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促进部门职能与流动人口居住证有效关联;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11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拟订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二)宣传发动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大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提升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办理、使用的社会认知程度。
(三)具体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业务办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查验和登记,提供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在享受公共服务时对流动人口居住证的使用意识。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下旬)
市社会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市综治部门做好下一年度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工作综合考评计分的准备工作。
五、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相关工作指导管理,督导流动人口居住证免费受理制作和发放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市公安(分)局负责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受理、制作和发放,做好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宣传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申报驾照、办理机动车牌车证等相关业务时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在相关表册中设置“是否办理居住证”一栏,并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编号等关键信息,督导驾校、驾管中心等管辖单位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有关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在外来流动人口办理相关证照时要将流动人口居住证作为必验项目,并详细登记流动人口居住证编号等主要信息;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办理流动人口出入境相关证照时要做好流动人口居住证查验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作好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等工作;凭流动人口居住证向育龄流动人口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为其办理一孩生育证和电子孕检证明;依法落实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奖励、优惠和扶持政策,并查验其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情况。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流动人口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工地等区域流动人口用工管理和督导工作,建立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用工相关考核责任机制,对建筑工地违规聘用无有效证件流动人口等行为实行有效监管;督导建筑工地及时向其所在社区申报聘用流动人口信息表册。
市房管局负责建立有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管理和监督;协助流动人口主管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畅通凭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和年审年检手续渠道;对流动人口经商办理相关证照时,协助流动人口主管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居住证查验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社会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为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落实流动人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市教育局负责将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整体规划,保障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求有关学校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督促督导各学校定期统计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信息,要求学校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有变动时及时向当地社区申报信息变动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凭居住证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服务。
市地税局负责做好流动人口相关税费监管,协助流动人口主管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在业务办理工作中,凡涉及外来流动人口的,要做好流动人口居住证查验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与居住证的有效关联,努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居住证查验工作纳入到本地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中去,明确居住证查验项目和登记内容;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比对查询工作,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持虚假居住证的要及时收缴,并引导其到流动人口居住证办证地点申请办理;要做好与业务相关联的流动人口数据统计、分析,并及时报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
(三)严格督促检查。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与居住证有效关联工作督导检查。对在流动人口居住证免费申请办理过程中,强行收缴流动人口居住证费用或以流动人口居住证名义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工作联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要及时与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市社会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958551、795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