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创建柳叶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常德市创建柳叶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方案
为加快柳叶湖旅游产业发展,到2014年把柳叶湖建设成为湖南省重要的会议中心、著名的旅游服务业示范基地,到2015年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为湖南省旅游度假的标志性区域、大湘西旅游区的主要目的地、国内一流的生态旅游度假区,根据湖南省和常德市“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创建柳叶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
匡加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
杨 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尹正锡 市财政局局长
洪振海 市环保局局长
戴君耀 市住建局局长
车德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国政 市规划局局长
伍彩霞 市旅游局局长
刘涤尘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
傅 勇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刘凡荣 市经建投集团董事长
参与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地方海事局、市交警支队、市气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市质监局、市公交公司、桃花源机场分公司、常德火车站。
联席会议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由刘涤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雷志新、王陵书、谭丽平、魏利权、雷元才同志兼任副主任。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二、工作职责
(一)市发改委
1.按照创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2.指导制定相关节能方案。
(二)市经信委
1.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内移动通讯信号覆盖率达到100%,并提供信息覆盖率说明及图纸。
2.指导并配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按照规划和标准完成公用电话亭的建设,确保国际、国内公用直拨电话、互联网畅通。
(三)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建工作,根据创建进度,提供资金保障。
(四)市国土资源局
积极支持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土地使用审核及项目报批工作。
(五)市环保局
1.指导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综合整治,协助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制定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及噪声的监测方案并督促实施。
2.指导创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协助做好规划环评的报批。
3.指导制定相应的创建区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与监测机制,制定详细的环保管理制度。
(六)市住建局
1.指导所有建设项目使用环保或可再生的建、构筑材料,装修材料采用环保型材料。
2.根据创建规划,做好容积率、绿地率控制相关工作。
3.按照给排水、供电规划,进行相关管网建设。
4.指导制定详细可行的节水方案,并监督落实。指导实行雨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符合GB8978的要求。
(七)市交通运输局
1.指导统一创建区内的交通工具,确保交通组织与管理有序,确保区内机动车、水上游船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2.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进度。
(八)市水利局
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随时获得未来48小时内的水、旱灾害预警,并指导创建区设立灾害救援指挥中心。
(九)市农业局
加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土壤质量检测,指导达到土壤质量GB15618-1995的Ⅰ类标准。
(十)市林业局
积极配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做好太阳山有关创建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
积极协助餐饮行业申报中国烹饪协会等相关机构认定的“中国烹饪大师”、“中华餐饮名店”、中国“名菜”、“名点”、“名宴”或“中华名火锅”等餐饮品牌。
(十二)市卫生局
指导建立健全各种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具有相应处理及转移能力的7天24小时医疗服务设施。
(十三)市规划局
1.指导划定创建区空间边界,树立清晰的标桩定界。
2.编制柳叶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合理布局功能分区。
3.划定创建建设区范围,确保建设区用于出售的房地产总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2,平均容积率在0.4以内,平均绿地率≥50%。
4.按照创建标准,制定住宿接待设施和星级酒店的布局规划;制定停车场规划;制定游客服务中心(点)、机动车道、步行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公用电话等方面的规划;制定户外类休闲度假设施规划。
(十四)市安监局
1.指导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
2.对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安全救援设施建设到位。
(十五)市旅游局
1.全面指导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工作。
2.配合编制《柳叶湖旅游资源评估报告》。
3.指导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做好自评、游客问卷及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六)市地震局
1.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重大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
2.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能随时获得未来48小时内的地震灾害预警,并指导创建区设立灾害救援指挥中心。
(十七)市公用事业局
指导创建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具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宜的处理能力,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符合GB8978的要求。
(十八)市地方海事局
积极协助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做好水上游览线路规划和水上安全管理。
(十九)市交警支队
按国家标准(GB5768)设置创建区内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
(二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1.负责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主创责任。
2.督促、协调各创建单位工作进度。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二十一)市气象局
1.建立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气候舒适度的监测机制。
2.确保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能随时获得未来48小时内的天气变化情况和灾害预警,并指导设立灾害救援指挥中心。
(二十二)国网常德供电公司
指导和监管创建区内相关电力管网建设,确保具有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处理能力,重要设施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供电不间断。
(二十三)市质监局
对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监察。
(二十四)市经建投集团
1.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使用环保或可再生的建、构筑材料,装修材料采用环保型材料。
(二十五)市公交公司
提供类型多样、网络完善、使用便捷的公共交通,完善桃花源机场和火车站与创建区之间的公共交通设施,开通直达或经过机场和火车站的公交专线。
(二十六)桃花源机场
1.积极争取桃花源机场每日到达的飞机班次达到2~3.5小时/班。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开通桃花源机场至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直达公共交通。
(二十七)常德火车站
1.积极争取开通常德火车站每日到达周边枢纽城市的直达专线,确保每日列车班次达到30班以上。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开通常德火车站至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直达公共交通。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4年1月-2014年6月)
1. 审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
2.召开专题会议和动员大会,明确组织领导和成员单位,明确各创建责任单位工作任务。
3. 加强考核,将任务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指标,确保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 为各责任单位提供创建工作必要的机制和资金保障。
第二阶段:重点创建(2014年1月-2016年6月)
1. 定界创建区范围。根据创建规划划定创建空间边界,完成标桩定界工作。
2. 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梦幻桃花岛、武陵文化创意产业园、常德市接待中心、太阳山森林公园等在建项目2015年建成营业;确保桃林花海花博园、栖月滩月光水城、常德大剧院、会展中心,水上运动中心、花山湿地公园等意向性项目尽快签约落户,确定招商建设主体,2016年建成营业。
3.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湘西游客集散中心、环湖游道、游客服务站、旅游公厕、生态停车场、旅游购物店、邮政、银行、自行车专道、人行专道、各类标识标牌及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设施的建设。
4. 提高环境质量。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建立环境、空气、噪声、地表水、土壤质量的监测机制,设立监测点;完成创建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5. 规范管理服务。贯彻执行质量和环境管理标准体系,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引进开发具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配备10种以上国内外菜系;完善网站、咨询、辅导及多国语言服务体系;建立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应急救援机制。
6. 大力宣传营销。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电视、网络、杂志等媒体上大力宣传,提高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在国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动车、航班及高速公路等交通工具上广泛宣传,吸引周边市场游客。
7. 积极汇报衔接。积极向省旅游局汇报创建工作,各项创建指标提请省旅游局进行初检,并由省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推荐;邀请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专家现场指导;聘请创建专业机构组织培训并对创建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第三阶段:全面申报(2015年1月-2015年6月)
1.在国家、省旅游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及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评,及时整改,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2. 组织游客进行问卷调查评分,完善各项申报资料,正式向国家旅游局进行申报。
第四阶段: 迎检 ( 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任务,形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创建工作格局。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衔接和任务落实,并分阶段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