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创建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常德市创建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总体方案
为将桃花源打造成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和常德旅游产业的核心品牌,确保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创建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联席会议制度,人员组成如下:
召集人:
匡加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杨 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向勇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经研中心主任、市智慧办主任
向美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谭徽立 市委农村部副部长、市政府农村办副主任
余运俊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党工委书记
伍彩霞 市旅游局局长
汤祚国 市发改委主任
张友德 市经信委主任
尹正锡 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跃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振海 市环保局局长
戴君耀 市住建局局长
车德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安生 市水利局局长
朱 明 市林业局局长
黄修林 市文广新局局长
马 慧 市卫生局局长
张国政 市规划局局长
唐汇诰 桃源县人民政府县长
任克勤 市国资委主任
覃志云 市民宗局局长
马麦秋 市公路局局长
曾珊山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周 峰 市公交公司董事长
参与单位:
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食安办、市气象局、市工商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桃花源机场分公司、电信常德分公司、移动常德分公司、联通常德分公司、邮政常德分公司。
联席会议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由余运俊任办公室主任,唐智勇任常务副主任,王陵书、楚娟任副主任。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二、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对桃花源文化产业予以支持;加大对桃花源的宣传力度,采取电影、电视、歌曲创作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全方位推介桃花源旅游品牌,在涉及桃花源的重大节会期间,协调全市各公共宣传平台全力支持桃花源宣传工作,并在国家级电视媒体上常年宣传桃花源(如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或进行专题宣传报道;指导桃花源文明景区创建。
2.市农村办。加大对桃花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鼓励桃花源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
3. 市智慧办。将桃花源景区“智慧旅游系统”项目纳入“智慧常德”建设范围。
4. 市发改委。协助争取项目资金,建立景区创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及备案提供便捷服务;衔接省发改委,加快常吉高速桃花源互通项目立交桥招标工作,尽快启动建设。
5. 市经信委。协调提高景区通信建设水平,2014年实现景区3G网络全覆盖,优先启动桃花源4G网络建设;协调景区内通讯设施地埋或迁移处理。
6. 市财政局。每年对桃花源基础设施建设给予5000万元补助;同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财政将有关项目资金从桃源县剥离出来,下达到市及市辖区,由市财政拨付给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财政;创建经费按桃花源5A创建进度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财政补助。
7. 市国土资源局。将桃花源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市本级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支持力度,帮助打造“缘溪行”及田园风光景观;配合做好桃花源境内国有土地移交和处置工作。
8. 市环保局。受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委托,加强桃花源及沅江上游环境监测,指导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在景区设立空气、噪声监测站,协助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整治投入。
9. 市住建局。对桃花源绿色城镇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与补贴,对城镇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争取中央、省财政补贴;对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项目审批予以支持和协调,指导桃花源城市及景区园林绿化工作,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支持桃花源保障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10. 市交通运输局。衔接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常吉高速桃花源互通立交桥项目建设,确保常吉高速桃花源互通项目2015年3月前建成通车;统筹规划和建设桃花源外部交通设施,在桃花源建设旅游客运站;力争在2015年3月前后开通市城区及桃花源机场至桃花源旅游大巴专线和旅游快速公交专线。
11. 市水利局。在项目审批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田园风光规划区内小水利建设予以资金支持;支持“缘溪行”(水溪故道整治)项目立项。
12. 市林业局。扶持桃花源楠竹、油茶、果桃等林业产业建设,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结合桃花源景区景观建设加大对桃花源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设施、森林抚育、林相改造、燃油补贴等项目的投入力度。
13. 市商务局。参与旅游商品开发产业政策的调研、起草制订,给予旅游商品销售以及商业网点建设支持。
14. 市文广新局。加大对桃花源文化产业培育力度,帮助争取和安排文物保护及维修改造等经费;牵头组织“桃源工”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15. 市卫生局。加强景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管,指导建设医疗救护设施,协调与相关部门签订救护运送协议。
16. 市规划局。支持和指导景区规划编制,及时审批法定规划,将桃花源规划编制纳入本局专项经费安排范畴。
17. 市药监局。加强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督导和监控,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18.桃源县人民政府。加快桃源火车站建设,开通桃源县至桃花源旅游公交专线;配合做好桃花源境内资产移交和处置工作。
19. 市国资委。配合完成原中央、省、市、桃源县等各级企业单位在桃花源境内的资产移交工作。
20.市民宗局。支持桃花源宗教场所审批和监管工作。
21.市旅游局。加强桃花源5A级景区创建业务指导,负责向国家和省旅游部门汇报、衔接和协调工作;支持协助桃花源宣传推介;支持指导桃花源旅游产业体系建设。
22.市食品安全办。建立桃花源食品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23. 市公路局。支持桃源县至桃花源段公路建设;协调相关单位在常德境内国、省道依法设置桃花源永久性广告宣传牌。
24. 市地方海事局。协助有关部门开通市城区至桃花源至夷望溪沅江水上航运旅游专线,在沅江桃花源段建设旅游客运码头,协助桃花源做好夷望溪至桃花源、桃花源至市城区水上旅游线路规划及水上安全管理。
25. 市气象局。在桃花源景区设立气象监测站,对PM2.5、负氧离子含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并及时对外发布。
26. 国网常德供电公司。负责景区内变电站增容改造,确保满足景区发展供电需要;支持配合杆线迁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景区内新建供电设施符合景区统一规划要求。
27.桃花源机场分公司。 开通国内和韩国、日本等至桃花源旅游直达航班,免费在候机室提供桃花源电子宣传内容,在机场设置广告牌用于桃花源旅游宣传。
28.电信常德分公司、移动常德分公司、联通常德分公司。按常德市“一城五区”标准建设弱电设施;与市城区同步启动桃花源4G网络建设;将电讯电缆、移动信号塔站等迁出景区或入地铺设,在景区和城镇区设置卡式或其他公用电话。
29. 邮政常德分公司。在桃花源设立邮政机构,优化区域内邮政服务设施布局,出版发行桃花源纪念邮票、纪念封、纪念戳。
30. 市工商局。加大桃花源及相关商标维权与保护;支持桃花源擂茶、桃木工艺、腊味等旅游产品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31. 市公交公司。开通市城区和桃花源机场至桃花源快速公交旅游专线。
32.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筹)。完成桃花源各项规划编制。加快意境桃花源(缘溪行)、故渊湖景观工程、桃川万寿宫恢复重建、刘海樵庄等项目建设进度。按照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建设餐饮、住宿、邮电、通信、金融、厕所、标识标牌、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加强导游员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导游员队伍。进一步深化景区经营管理公司化改革,建立科学的景区管理体制。加大自然环境和景区文物古迹保护力度。积极培育旅游关联产业,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发展一批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三、创建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3月底前)
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班子,进行责任分工;制定桃花源创建5A级旅游景区规划;聘请专业机构组织培训和指导景区创建工作。
2.景区建设阶段(2014年1月—2016年3月)
完善旅游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游道、标识系统、生态停车场、闭路监控、休憩设施等);建成世外桃源古镇核心区、泽云度假酒店、故渊湖景观工程,基本完成意境桃花源项目。
3.申报迎检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
向国家、省旅游局定期汇报景区创建工作;完善汇报材料(创建申请、情况汇报、得分点支撑材料、PPT演示稿等);邀请国家旅游局领导、专家现场指导,并按指导意见整改提高。
四、工作要求
1.强力推进。创建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常德新创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要建立调度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要求,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突出宣传创建桃花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对促进常德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常德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强市”升级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聚集起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综合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桃花源历史文化及旅游综合开发成效,不断提升桃花源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发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3.严格考核。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情况按月组织考核,及时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