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湘政发〔2015〕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应取消市级7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3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省级下放的46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取消市级全部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承接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权力事项目录,完成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和公开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各承接部门要充分认识各项审批事项下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确保各项事项承接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对下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
二、切实加强协调衔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或服务事项的,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各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于省级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承接部门要结合具体权限主动与省政府对应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衔接工作,梳理各项权限涉及的类别、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申请对象、所需材料和要求、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编制本部门承接权限事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确保下放至我市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政府办、市委编委办(市政府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等部门要适时对承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部门的承接机构、职能职责、项目、落实情况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等。对于在工作中应接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管理工作断档脱节的部门,市政府将严肃问责。
附件:
1.市政府决定对应取消的国务院、省政府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市政府决定承接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3.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