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商建〔2016〕1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6年7月4日起,全面取消我市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有关政策。取消后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除外。
此前我市公布的关于二手车迁入政策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