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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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2010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确保全面完成2010年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

  2010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中央宏观政策走向,坚持“发展速度快于全省、发展效益高于全省、发展质量优于全省”的目标不动摇,继续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发展新型工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镇建设,激活文化旅游,突出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保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加快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建设步伐。

  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必须“壮大一个主体、打造两个平台、强化三个支撑、把握四个要求”。壮大一个主体,就是壮大城市经济,突出中心城市发展,突出县城发展,突出城市产业发展;打造两个平台,一是打造基础设施平台,二是打造园区平台;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新型工业支撑,二是强化现代农业支撑,三是强化文化旅游支撑;把握四个要求,一是扩投入、促增长,二是转方式、调结构,三是抓改革、增活力,四是重民生、创和谐。

  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主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项目、扩投入

  1.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其中重点工程投资21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

  2.精心组织“十二五”规划编制,把重大项目开发作为“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建成高水平的“十二五”重大项目库,储备重大项目3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支持,抓紧项目申报和核准进度,力争100个以上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筛选100个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力争火电、核电、风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加大常岳九、宜石、常邵等铁路规划争取力度;抓紧慈利—石门—澧县—津市—安乡—汉寿高速公路规划衔接争取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5.完成304省道石门至慈利公路改造等工程,加快东常、岳常、常安高速公路和石长铁路电气化及增建二线工程、桃花源机场扩建、207国道樟木桥至界牌、303省道石门至南北镇、205省道汉寿至太子庙、205省道津市渡口至汉寿良荆界、302省道安乡紫金渡至澧县小渡口、合口澧水大桥、安乡大杨树大桥等14个项目续建,新开工建设207国道张公庙至临澧、302省道澧县大堰垱至边山河等工程,力争黔张常铁路、长益常城际铁路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6.确保海螺水泥二期、南方水泥一期等23个项目竣工投产;加快金天钛业钛材深加工、三一重工常德工业园、中联重科汉寿工业园、金鹏陶瓷扩建、电网建设改造等11个在建项目进度;开工建设桃源水电站、德山中联液压、凯元纺织等17个重大项目;争取常德电厂、泰格林纸项目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常德电业局、市重点办、德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7.继续抓好皂市水库后期移民及开发项目,抓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5个项目续建,抓紧建设油茶产业基地等5个项目。(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重点办、相关县市区政府)

  8.确保紫缘路桥、龙港中路等14个项目竣工;加快常德大道、金丹路、沅江西大桥、市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工程等14个项目续建;新开工建设东江大道、太阳大道等21个项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重点办、市公寓楼安置办、武陵区政府、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9.完成市中心特教学校、规划展示馆、美术艺术馆、城建档案馆等14个项目建设,加快县市卫生填埋场等3个项目续建,新开工建设市科技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廉租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6个项目;力争体育生态园二期工程、柳叶湖主题公园项目启动建设。(责任单位:相关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市重点办、各县市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10.确保中央、省在我市固定资产投入总额30亿元以上,占全省比例超过1/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加强政银、银企联系,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新增银行贷款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市经委)

  12.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提高融资能力,市本级新增融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

  13.市本级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5亿元,重点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4.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强化政策激励,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外来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引进内外资金2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企业自筹资金1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

  15.积极扩大工业产业投入,大力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推动工业经济加速、扩量、提质、增效,规模工业企业突破1000户,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委)

  16.加快推进常德工业走廊、澧水工业带建设,年内形成德山、灌溪、创元3个百亿产业园,力争德山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德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17.按照工业新城、城市新区的定位,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完善配套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全市园区完成基础建设投入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委、德山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8.顺应政策导向,发展特色产业和专业园区,力争2~3个园区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德山开发区依托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在巩固提升现有机械制造、林纸、纺织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西洞庭食品工业园集中发展食品精深加工,尽快建成全国知名的食品加工专业园区。灌溪工业园重点围绕机械装备产业搞好上下游产品配套。创元工业园按照建设全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的要求,突出发展铝材产业深加工。(责任单位:市经委、德山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鼎城区政府、桃源县政府)

  19.创新园区管理机制、用地机制和融资机制,增强园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经委、德山开发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0.实施产业振兴规划,落实产业发展责任,力争年内形成4个百亿产业,其中烟草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装备制造产业、食品产业突破150亿元,铝材及新材料产业突破1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委)

  21.加大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信息化办、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22.积极鼓励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长期竞争力的大集团、大企业,新增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3家。(责任单位:市经委)

  23.积极鼓励骨干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采取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发展总部经济。(责任单位:市经委)

  24.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上投资过500万元的工业技改项目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委)

  25.加快培育名品名牌,力争新增1~2个中国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6.突出搞好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招商,力争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上有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27.积极把握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扩张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央企、省企和长株潭企业的对接合作,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28.精心承办湖南经济合作洽谈会暨第四届湘商大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外侨办、市经协办、市贸促会、市工商联),认真组织参加上海世博会(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和台湾地区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商务局)。

  29.全年引进内资2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以上,引进投资过亿元工业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30.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证券办)

  31.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增强创新能力,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家以上,总数达到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2.积极推进产学研联盟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技术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3.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4.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35.高度重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给予税费优惠,进一步减轻负担(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加强金融支持,扩大信用担保规模,缓解融资困难(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实行上市扶持,鼓励和指导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力争云锦集团、万福生科上市,2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6.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全社会创业激情。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保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有实力、懂技术、会经营的常德籍人士回家乡创业。(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7.引导粮棉油、柑橘、油茶、茶叶、蔬菜、烟叶、葡萄等规模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建设100个不同类型的高效种植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38.积极发展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和高效养殖,建设100个不同类型的现代养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39.着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加快建设一批休闲农业和设施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产业化局、市农开办)

  40.积极发展以粮油、养殖、园艺、纤维、林纸等循环产业链为重点的循环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林业局)

  41.瞄准终高端市场,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新培育农产品加工规模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产业化局)

  42.集中力量办好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经管局)

  43.办好石门柑橘节,组织参加上海茶博会,把常德的农产品推出市门省门,推向更大的市场。(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供销合作总社、石门县政府、桃源县政府)

  44.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农民生产经营需求。(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

  45.切实抓好堤防水库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46.在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的基础上,市本级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23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村办)。

  47.重点建设10大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片,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有序推进示范片转点,逐步扩大受益面,年内新覆盖1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责任单位:市农村办)

  48.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建设,扩大集中供水范围;继续抓好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抓好广播村村通工程,推进新型能源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山塘清淤、渠道疏通、设施修复3项工程,恢复灌溉面积10万亩;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水利局、常德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农开办)

  49.加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清洁工程等设施的后续管理。(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0.推进土地流转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高效流转,稳步扩大农业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市经管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业投融资体系和森林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51.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养殖扶持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机化局、市经管局)

  52.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教办)

  53.积极抓好乡村债务控制和化解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财政局、市经管局);加强移民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单位:市移民局)。

  54.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认真开展粮食专项监督检查,按要求充实和完善地方粮油储备,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55.帮助各县市积极应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政策指导和汇报衔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6.继续支持县乡发展,市里确定的建设项目不转换、不调整,明确的补助资金不抽回、不减少,工作部署调度不松懈、不减弱;切实帮助县市区建设园区、发展企业,市财政注入资金1亿元,扩大财鑫担保公司资本金,为县市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提供担保支持;支持县市区依托自身资源,引进新上项目,发展优势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力争有更多的县市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责任单位:市农村办、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57.在完善村级低限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探索建立乡镇低限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乡镇机关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58.按照到2030年市城区人口150万人、建成区面积160平方公里的目标,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各类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启动市城区高速公路环线内450平方公里概念性、控制性规划。在市城区规划形成5大功能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59.按照新编城镇体系规划和20~30万人口规模的远景目标,切实加快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以规划引导县城高起点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政府、西湖管理区管委会、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

  60.江北城区重点建设北部新城和西部新区,初步形成100平方公里城市骨架路网;支持各县市城区以骨干路网建设为重点,拉开城区框架。(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61.以重大市政工程带动扩容,江北城区今年新开工城建项目57个,续建26个,完成投资48亿元。加快推进江南城区西片开发和德山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资委、鼎城区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62.加强土地储备,严控土地一级市场,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收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打造地标工程,带动周边资源增值(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63.用活融资平台,整合城市有形和无形资产,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64.继续实施文明城市创建3年规划,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节水型城市、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责任单位:相关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残联)

  65.着力加强城市卫生保洁工作,着力搞好街面维修和小街小巷、人行道板、城市断头路改造,着力整治敞开式小区基础设施和规范物业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园林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新建丁玲公园,改造滨湖公园、屈原公园和常德诗墙“四阁”。(责任单位:市城市办、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区客运管理处、市环卫处、市园林局、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66.完善城管体制改革后续配套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办);依法推进拆违工作,建立控违拆违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重视支持社区工作和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7.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支持小城镇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培育一批工业、商贸、旅游等特色小城镇。(责任单位:市城市办)

  68.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到城镇就业和定居,鼓励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从教育、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

  五、大力发展以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服务业

  69.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产业,加快培育和引进重点文化企业,打造文化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70.建设一批文化标志性工程,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71.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和网吧监管力度,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72.集中力量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包装提升“桃花源”概念,打响“桃花源”品牌,开发建设一批高档休闲旅游产品,积极拓展会议会展、乡村旅游等领域,满足人们多层次的旅游需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3.尽快完成大桃花源旅游景区发展规划,加快柳叶湖、桃花源等重点景区开发改造,加大夹山、城头山、汤家岗、嘉山等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和花岩溪、壶瓶山、太阳山、太浮山、黄山头、西洞庭湿地等自然生态旅游景点建设力度,年内争创一个4A级景区、一个3A级景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

  74.在中央主流媒体上开展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集中宣传,积极举办和参加各种旅游节会活动,切实加大旅游促销奖励力度,拓展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5.进一步推进大湘西旅游经济协作区建设,尽快实现信息互通、市场共拓、客源共享、互利共赢,把常德逐步建成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中心、接待服务中心、休闲会展中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76.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力争年内新增2家以上;支持和指导县市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积极发展证券、债券、基金、保险、融资租赁等行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创业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

  77.完善促进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投放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银行扩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村信贷投放,继续开展水稻、棉花等政策性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证券办)

  78.加强和改善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金融生态创建活动,新增省级金融生态达标县1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证券办)

  79.加快发展物流产业,推进德山物流园区和常德火车站、桃花源机场物流基地建设,加快沅水、澧水水运港口建设,引进和壮大一批物流企业,尽快形成区域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德山开发区管委会、常德桃花源机场分公司)

  80.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市城区农贸市场提质改造,抓好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继续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扩大农村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81.努力增加外贸出口,积极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经济发展外向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2.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83.加快发展产品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餐饮、住宿、休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水平,引导和培育汽车、通信、信息等消费热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六、全面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4.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合格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课桌椅配套工程;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争取湖南文理学院设立硕士点,争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积极申办和引进高等院校及教育机构;搞好帮困助学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5.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安乡县、武陵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推进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程;大力扶持中医药发展;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20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86.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综合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87.加强水源保护,扩大湖泊、水库等水域禁止投肥养鱼的范围,继续压减珍珠养殖面积,推进江北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

  88.重视市城区“三山三水”、湿地水塘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抓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工作。(责任单位:相关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89.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居自治等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90.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9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抓好科学技术普及推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

  9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备战省十一届运动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93.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着力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

  94.加强就业培训,推进自主创业,实施就业援助,认真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和企业下岗人员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95.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6.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年新增各类保险参保11万人次以上,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120元,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8%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2%以上。抓好全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和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澧县政府)

  97.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标准,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城镇敬老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8.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重点改造一批城市棚户区、独立工矿区的危旧房,加快廉租房和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民政局)

  99.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继续做好专业捕捞渔民解困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村办)

  100.强化价格监测,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01.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等改革,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局)

  10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进高危行业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抓好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安委成员单位)

  103.大力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和餐饮卫生监管。(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104.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105.完善和坚持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限期办结。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个人诉求。(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6.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严打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团体、黄赌毒和盗抢等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八、办好“十件实事”

  108.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援助城乡困难群众就业3000人。(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9.城镇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元,达到163元;农村低保扩面3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达到66元。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410万人以上,住院补偿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11.解决农村饮水安全30万人,小Ⅰ型以上水库消除5类水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压减珍珠养殖面积6万亩(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112.蔬菜农残检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中毒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蔬菜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药监局)

  113.新建廉租房1500户,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责任单位:市房管局);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4.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5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15.改造市城区小街小巷60条、县市城区小街小巷70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整治市城区5个敞开式小区的基础设施并规范物业管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116.推进22个市直改制企业社区解困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鼎城区政府、桃源县政府、石门县政府、澧县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

  117.新建改造市城区农贸市场12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市场服务中心、武陵区政府、鼎城区政府、德山开发区管委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九、进一步加强人民满意政府建设

  118.对政府的重大工作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分析论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119.围绕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责任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督查督办、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

  120.落实行政程序规定,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121.组织开展一次发展环境问题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22.压减审批项目,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

  123.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防止“三乱”现象反弹,严厉打击强行参工参运、串标围标、欺行霸市等扰乱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

  12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公开范围,切实抓好重大决策公开、政策事项公开、行政审批公开、便民服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市信息化办)

  125.全面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126.对政府的债务和合同,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7.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8.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12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130.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上述工作责任分解中,凡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的,该领导机构为牵头责任单位;由几家单位共同完成的事项,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分管该单位的市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所有综合性、共同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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