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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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第二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5-08-13 |
信件索引号 | 202501576 | ||
信件内容 |
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第二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是否所有独生子女均享受?与公司性质有没有关系?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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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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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日期 | 2025-08-1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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