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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审计与评估?
来信人 静** 来信日期 2025-08-06
信件索引号 202501528
信件内容
请问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审计与评估?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国资委 回复日期 2025-08-06
办理结果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有关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在经过可行性论证、履行相应内部决策、通知债权人并明确债务处置方案、签订无偿划转协议后,需经过审计或清产核资并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方可进行无偿划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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