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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两轮摩托车交强险的收费问题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25-08-04
信件索引号 202501484
信件内容
请问今年石门县两轮摩托车交强险收费标准为什么提高到四百多?是否搭售了其他保险?今天去中国人民保险办交强险,工作人员说今年收费有变动,据算出来的结果是四百以上,据说车管所那边最少也是350元左右,往年都是156元。为什么涨幅这么大?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石门县 回复日期 2025-08-06
办理结果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石门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4日15时45分前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门县支公司,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答复,机动车交强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险种,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两轮摩托车交强险收费标准为每年156元。

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时,您表示保险公司业务员给您算的总费用达400多元,您也不知道是哪些项目,目前您也没有购买,只是咨询。除交强险是强制险种必须购买外,其它配套的商业险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自愿购买,不强制购买。如果您在保险公司购买时遇到强制搭售请电话联系:0736-5165753。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石门县交警大队(电话:0736-51514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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