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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来信人 徐** 来信日期 2025-02-17
信件索引号 202500244
信件内容
就职公司为我购买了社保,没有缴纳公积金,在公积金咨询说是公积金以个人身份缴纳必须缴纳灵活就业社保或者说由就职公司缴纳,就是说象我们这种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自己缴纳公积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还有没有其它途径缴纳公积金?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澧县 回复日期 2025-02-21
办理结果

澧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根据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单位办理缴存登记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职工社保缴存证明等。若您以自由职业者开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购买公积金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证明。

若您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澧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736-312609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澧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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