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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农民自已治理池塘有没有补贴的政策的咨询
来信人 谭** 来信日期 2023-12-26
信件索引号 202302905
信件内容
因自住房屋前池塘滑坡,影响房屋地基,2023年12月1日,自已购买石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联系专业施工人员,对房屋前的池塘进行了护坡治理。工程截止到2023年12月26日,已基本完工,整个工程费用已超过10万,这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是很大的一笔费用,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困难。所以想咨询一下政府有没有相关政策,关于农民自已治理池塘有相关补贴的政策没有。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临澧县 回复日期 2024-01-02
办理结果

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文件第十条: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常态化申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目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第十八条:农田建设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根据上述条例,由个人建成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也没有相关补贴。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临澧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联系电话:188******31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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