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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公积金政策调整应惠及更多购房群众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22-05-07
信件索引号 202200778
信件内容
2022年4月20日,政府办下发常政办发〔2022〕20号“十五条”,对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但相关部门实施细则应进一步优化并广而告之,建议相关部门执行此政策时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津澧惠及更多购房群众,现就公积金政策建议如下:1.政策明确“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此项政策能否以贷款申请日期是否在政策执行时间之后作为依据,因为部分群众尽管在政策出来之前进行了网签备案,但是未申请公积金贷款,如能在4月20日出台之后申请贷款享受新政策的话会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率,坚定市场信心。2.政策明确“缴存职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此次公积金中心能否一并调整之前的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2-05-10
办理结果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我市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购买新建商品期房、现房且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

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6-7256928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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