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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的问题
来信人 黄** 来信日期 2022-05-05
信件索引号 202200753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的问题。我母亲是石门县的教师,买了常德市医疗保险,现已退休在长沙居住。前些日子在家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治疗。想问一下这类意外伤害能否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可以使用医疗保险,是怎么样的报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医保局 回复日期 2022-05-11
办理结果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石门县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住院(县域外)报销办理流程为:1.出险报案。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后,第一时间向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报案,报案电话:187******2091、137******0135;2.现场调查。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机构自接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并出具查勘结论。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报销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3.受理。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5.拨付。报销医疗费用通过基金财务部门拨付给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户口页);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和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参保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不是本人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及付款委托书);与个案相关的其他证明(例:转诊证明、异地居住证、营业执照等)。

石门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告知了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住院报销的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医保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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