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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对常德市教育局退役士兵考试加分工作的一点建议
来信人 无** 来信日期 2021-04-19
信件索引号 202100539
信件内容
常德市教育局:

黄赤诚同志是怀化市溆浦县一名退役士兵,目前在常德市桃源县高考补习学校复读准备参加高考,按照国家退役士兵优惠政策,黄赤诚同志做为一名退役士兵,在高考时可以加分。其父母昨天找到我局,要求我局在其退役士兵证复印件上盖章,以证明其证件真实有效。通过咨询学校老师,老师说是市教育局招生办通知要求的,退役士兵要享受加分政策,必须提交退伍证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加盖印章。

做为一名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我个人提一点小小建议。

黄赤诚同志其家属之前已经来过我局填报了相关复学的表格,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均加盖了印章,确认了黄赤诚退役士兵身份。同时黄赤诚同志已经将其退伍证带在身边,随时可以交给学校或教育部门审核。退伍证是由部队发给退伍人员用于证明其退役士兵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常德市教育部门要求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再次盖章证实相关证件的合法性是否合理合法合规以及必要性呢?

黄赤诚同志目前在常德市桃源县高考补习学校学习,其家属生活在怀化市区,为了盖这个章,从市区到我县需要往返两百余公里,给其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为了让黄赤诚同志能够顺利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优惠,我局不得不在复印件上为其加盖了公章。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的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建议常德市教育局核实相关情况,看是相关学校误读了教育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还是教育部门确有相关规定。

很高兴看到常德市2020年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称号,希望常德市教育部门在落实国家相关加分政策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化审核程序和环节,减少适用对象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在具体工作中让退役军人少跑路,把好事办得更好,确切感受到常德市尊崇军人的深厚氛围。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1-04-21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2021]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湖南省2021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高考加分审核表》下方的说明,考生办理审核手续时,须出具退役证明书原件,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验证件后退回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连同三份审核表一并上报。这样的程序也是为了保障考生的原件不至于在几个部门送审的过程中遗失。不清楚是审核过程中考生或家长没看清,还是贵单位遗漏了说明内容。作为教育部门来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出发点都是为了考生,并不存在故意为难考生。我们知道证明材料原件对考生十分重要,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后面的审核程序考生只要出示盖章的复印件即可,以免造成原件遗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考试院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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