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已有 23716 人次关注该问题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劳动合同能否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
来信人 许** 来信日期 2021-04-06
信件索引号 202100490
信件内容
尊敬的贵局领导
    随着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同时也基于绿色环保等深入人心,加之用人单位提升企业效率,降低人力、物力、财力成本的考量,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签约方式开始兴起,方兴未艾。电子劳动合同极大的节约用人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能够做到长期存储,同时也对节能减排做出巨大的贡献。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是否是《民法典》规定的“书面合同”?从国家政策层面,贵局是否鼓励、支持电子合同?
    以上,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法律依据:人社厅函(2020)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1-04-07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提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签名问题,目前全省尚未开展,无操作系统和平台,暂不能实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合同签订方式。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