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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决
来信人 赖** 来信日期 2021-02-23
信件索引号 202100281
信件内容
本人于7月8日在沅安路上行驶,因前车出故障造成交通堵塞,在现场交警的指挥下从对向车道驶离现场,因此被抓拍造成了违章,后本人在12123网上申诉处理违章,交警支队也通过了我的申诉,但在7月14日交警支队将本人12123账号设置为黑名单,设置理由为无理取闹或上传内容含暴力、淫秽、谩骂等。导致本人两年内无法正常办理12123网上业务,本人只是对当时违章行为进行正常取消申诉,申诉内容并无无理取闹或含暴力、淫秽、谩骂等内容,请问交警支队相关办事人员是如何给出此种理由并将我设置成黑名单,请相关部门给予我一个解释,并撤销我的黑名单设置。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1-03-01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上级系统设置问题,之前申诉的驾驶员全部被默认纳入黑名单,2年后自动解除,如果2年内要通过交管12123办理业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前往白鹤山车管所互联网业务窗口申请撤销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0736—7703550。

 

常德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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