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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代父寻求帮助
来信人 痛** 来信日期 2021-02-04
信件索引号 202100212
信件内容
您好!我叫唐美华,2021年1月31日前,在常德鼎城区财富广场担任保安职务,现将我在公司上班和被辞退情况说明如下:
上班一年多我没有迟到早退过,也没有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我的工作是机动替换执勤,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把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去年疫情开始,正值春节放假,公司没人上班,我主动在家里提消毒液到每个岗位消毒,期间设卡查体温,天气很冷我也一直坚守岗位,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村委号召为疫情捐款,作为老党员的我在得知此事后,也尽了自己的心意去捐款。
在2021年1月27日,班长史顺林通知我,告诉我队长杨辉说我有病,棺材都准备好了,说我六十九岁了(实际是1954年9月28日生,并有向公司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告知我不能再上班,还继续上班会死在公司里。班长史顺林为我说话,告知其实际年龄,并且身体健康。杨队长竟然还要史班长写保证书,让史班长保证我不会死。但杨队长仍然坚持要开除我,并要求我2021年1月31日上完班就不要上班了。在多次找班长,队长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只能按要求办完手续。然而等到结算工资时,队长杨辉却推脱,说工资要等明年才能发放。
至此我已经身心俱疲,我虽年事已高,但身体健康思维清晰,仍然能发挥余热。现杨辉无中生有的诽谤言词历历在目,他的恶语诅咒俨然已成为我的心魔,对我精神和心里造成很大伤害。
现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主持公道,要求年前退还工作服押金、结清工资,要求公司及杨辉公开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失。烦请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帮助我讨回这个公道。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 回复日期 2021-02-08
办理结果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玉霞街道司法所所长胡中福已与您及其您父亲取得了联系,通过司法所调解处理,财富广场已答应会立即为您父亲结清工资,您可随时前去领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鼎城区区长热线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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