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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申请移民返迁的报告
来信人 伍** 来信日期 2020-07-02
信件索引号 202000329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我叫伍渊云,是湖南省石门县夹山镇杨坪社区昂头片11组村民,2020年7月1日下午我在津市上班,没在家中,接到夹山镇政府的领导打电话说当地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110举报,我母亲要杀人,并且已经被证实,要我于7月2日将我妈妈送往精神病医院否则将强制把我母亲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我当时害怕极了,我马上打电话回家询问具体情况,因为我妈妈于6月30日因腰疼前往石门县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查出是腰间盘突出,无法站立。事实是我母亲杵着撬在路边散步,并没有说话,和要杀人的举动。现在我严重怀疑该举报人报假警,歧视、诬陷弱势群体(我母亲疑似精神异常),故意刺激我母亲,导致现在我母亲精神崩溃,加重精神方面的疾病,对于对方这种明知我母亲精神方面异常还伙同他人歧视、诬陷他人的行为,我该找谁处理?我母亲现在因为多年的邻里纠纷问题再加上此次谎报事件,无法在当地居住下去,是否可以申请返迁,如果可以,我该找哪个部门申请?如果不可以,我母亲该如何办?
特此报告,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伍渊云
联系电话:158******6332
                                             2020年7月2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20-07-09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调查,投诉人伍渊云的母亲张小年一家与邻居覃事贵(女)一家均系皂市水库移民搬迁群体,移民搬迁到夹山镇杨坪社区后,一直相安无事和睦相处,直至2011年因邻里小事发生纠纷。纠纷发生以后,镇政府及杨坪社区居委会及时介入进行了调解,但张小年不服调解,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但张小年认为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不服判决结果,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这些年来,张小年夫妇就此事多次到信访部门反映,认为判决结果不公,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干部均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但张小年夫妇仍然难以接受判决结果,导致张小年一家与邻居覃事贵一家关系紧张,更导致张小年本人心理压力大,精神疑似异常。

张小年与覃事贵邻里关系日趋紧张以后,时常因为些许琐事发生口角,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均与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做了大量的工作。5月中旬,张小年与覃事贵儿子伍均载再次发生口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所幸双方均无大碍,都是皮外伤。5月27日,夹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对双方此次肢体冲突事件进行了调解,鉴于双方均承担责任,且双方负担的医药费都有限(一百余元),因此建议双方各负其责,互不追究。伍均载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但张小年不同意。

鉴于张小年目前的精神状态,纠纷发生以后,夹山镇政府为其联系了县红十字会医院,张小年夫妇到县红十字医院进行了咨询,但以治疗效果不佳等原因不愿意就医。之后,张小年夫妇到市康复医院进行咨询问诊,医生为其开具了部分精神类药物。回来以后,张小年虽有服用药物,但仍然时不时对邻居进行谩骂,严重影响了他人的生产生活。为此,夹山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张小年丈夫进行了沟通,督促尽快送张小年到医院就医。

关于投诉人伍渊云反映6月30日有人报警称张小年要杀人的问题,经查证,夹山派出所当日并无接到报警电话反映该问题,张小年也并无过激举动。张小年确系腰间盘突出病发后行走不便,将一把铁锹当作拐杖使用。覃事贵因本人年迈(70多岁),以为张小年有过激举动,因此到居委会恳请予以解决。7月2日,夹山镇政府再次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居委会与张小年丈夫进行了沟通,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夏卫民也与其女儿伍渊云进行了电话沟通。鉴于目前张小年的精神状况,督促其尽快送医,张小年的家人目前初步同意将于近日送张小年就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0年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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