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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减少共有人
来信人 严** 来信日期 2020-07-01
信件索引号 202000327
信件内容
贵局各位领导同志:
  您们好!
  我女儿的户口原在澧县如东乡枫林村12组,于去年12月份将户口由澧县迁入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原上安镇成功村一组)蒲墩村。由于上学原因要将女儿严煜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减下,便于在四川省大邑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共有人!请贵局领导同志帮忙指导一下,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怎么办理?尽切期盼!带来不便,望见谅!  
                        此致!         
                        敬礼!
            
                 2020.07.1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20-07-08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2009、2010、2011、2012、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等政策之规定,结合澧县农经站的咨询答复,建议:

首先,本人前往如东镇派出所开具户籍迁出证明;然后,前往枫林村委会,在自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备注栏内注明“xxx户口已于x年x月迁出”并加盖枫林村公章即可。当事人若有疑问,请和联系人进行电话咨询。

枫林村委会总支书记134******5800(朱)

如东镇派出所户籍室135******1087(俞)

如东镇经管站139******0938(谭)

澧县经管站0736-32212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澧县如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澧县县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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