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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企业克扣工资达900元 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讨回
来信人 汪** 来信日期 2020-04-24
信件索引号 202000110
信件内容
湖南诺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珠木山村五组) 在本人辞职后随意记大过5到6次 随意扣工时金额达900元要求讨回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0-04-3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证明您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银行流水等),前往用工方所在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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