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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汉寿县聂家桥清泥湖污染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5-03-13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306482
信件内容
市长先生:我是生活在汉寿县聂家桥清泥湖的居民,现向您反映当地清泥湖被污染的情况,清泥湖是我乡镇的重要灌溉水源,自承包给养殖户后,养殖户不注意养殖方法,长期从外地收购大量的鸡粪和人畜粪便倒入湖中,至使现在水质严重污染,臭不可闻,请领导百忙中关注一下此事,在此万分感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3-24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汉寿县聂家桥清泥湖污染”相关问题,已责成汉寿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汉寿县聂家桥清泥湖分为上下湖,是该乡的重要灌溉水源,系聂家桥乡集体企业。乡政府于2012年发包给聂家桥乡聂家桥村黄兵和戴庆广,至2016年承包期满。清泥湖养殖户确实存在投有机肥养殖的行为,致使水体受到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汉寿县调查组对该养殖户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对该湖水体进行投有机肥养殖的行为。

    2、改有机肥为生物肥料。

    3、乡政府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督与管理,严禁投有机肥,合同期满后建议乡政府停止发包,自行管理。

    4、加强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做好群众工作。

    同时若您再发现类似行为可直接向汉寿县环保局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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