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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桃源县危房翻新问题
来信人 hz** 来信日期 2015-02-10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206333
信件内容
我是桃源县漳江镇八字路社区居民何哲彤,现在就两件事情想咨询:一、我的住房建于1986年,迄今将近30年已成危房,房屋处于桃源县政府规划区,县政府不允许规划区内居民翻新房屋,我想知道该政策的放开时间,以及在这段时间内政府对我们这些危房居民怎么安置。一旦危房坍塌,发生事故责任在谁?二、作为本地居民,我们想利知道政府将我们的家园如何规划,对我们居民如何安置,征用我们的土地去做什么?以上问题咨询过镇国土所,县规划局,县政府均没有明确答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4-24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已责成桃源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桃源县私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老城区范围以外不允许私房新建和翻建,被征收的民房和确需改造的民房由县政府统一进行安置,按照《桃源县私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您的居住地点位于漳江镇八字路社区,不在老城区范围内,所以不能翻建和新建。

  县城东区按总规的功能分区进行布局,具体建设按照控规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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