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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投诉安德乡计生办曹主任
来信人 丁** 来信日期 2015-01-26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106248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本人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已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安德乡计生办主任拒绝办理。理由是第一胎不合法。第一胎是在长沙办理的准生证,孩子已经上户,已经13岁了。请问这个是拒绝办理的理由吗?罚款是5万吗?求帮助!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1-3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投诉安德乡计生办曹主任”问题,已责成安乡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安乡县安排专人与您取得联系,核实您的现实情况,您于2002年7月3日在外地生育一孩,经调查系非婚生育。若确实如您所说长沙市办理了生育证,那么您需要提供长沙方面合法生育的证明。

    您的现任丈夫是马来西亚人。若要办理二孩生育证就必须要提供省民政厅登记认可的有效跨国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但现在您只提供了马来西亚结婚证明的复印件,并未办理法律要求的跨国婚育证明。

    非法生育二孩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安乡人均收入标准为五万元左右,但另一方面您至今住在长沙市,应按长沙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

    因您非本地长住人口,在外生育情况安乡县无法详尽地掌握,按要求您须提供现居地计生部门的生育婚育情况证明。只要完善了以上资料,安德乡计生办会第一时间为您向县计生局申报二孩生育证。

    同时安乡县承诺安德乡将继续跟进此事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做好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宣传,热心为群众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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