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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状告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皇经阁五组村长陈东
来信人 贺** 来信日期 2015-01-21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106207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常德市市民,作为共产党预备党员,我需要申诉,在2014年12月3日,将我母亲无辜扣押,在家快90岁的老人也骗出屋外,随后村长带领一帮不明身份的人进行强拆,将屋内所有东西埋入废砖内,我不知道常德还有没有法律,没有任何理由的将公民房屋拆除。我们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国家兴旺发展,我们没有阻碍,只是拆迁办的方式没有按照国家方式来做,强行对我们普通公民做出如此悲凉的事情,不知道市长您的想法是什么样?不知道市长能不能体恤民情,如果想知道事情的原因可以电话详细了解情况。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1-29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状告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皇经阁五组村长陈东”相关问题,已责成武陵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政府会同永安街道多方调查核实,来信中所述拆迁为皇经路项目拆迁,属市政建设工程,于2013年启动拆迁, 2014年6月底除您家外其余34户全部倒房。据调查,您家为一栋二层楼房(其中一间给前婆婆居住),其中砖混二结构面积168.52平方米,砖偏面积13.5平方米。按政策房屋补偿总金额为:256664元。您已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补偿协议。

    由于您家需拆迁房屋系与您母亲亡夫在前公公婆婆宅基地基础上修建的,建成后,分给前公婆一楼西侧一间房居住。皇经路项目拆迁摸底调查时,您母亲前婆婆安金秀已经84岁,其居住的一楼房间登记在安金秀名下,根据房屋面积,安金秀应分得房屋设施补偿款33404元。您母亲对补偿金额和安置资格并无异议,但对补偿款家庭成员的分配不满意,一直不同意分给安金秀拆迁款,拒不腾房。

    目前,皇经路的建设工期一拖再拖,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建设,周边居民出行困难,多次投诉。为调节您的家庭矛盾,顺利腾房,武陵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组织国土分局、乡镇、法院、社区负责人多次试图作通您母亲的工作,支持国家道路建设,早日搬家腾房,但遗憾的是均遭到您母亲的拒绝。

    因此,为保证皇经路的建设,12月4日,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强制腾房。您来信中所提到的“村长带领一帮不明身份的人进行强拆”,所述并非村长个人行为,而是执法部门依法规实行的强制腾房。希望您能理解这一无奈之举,并积极做通您母亲的工作,配合政府建设,由此给您带来的误会及生活上的麻烦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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