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已有 21393 人次关注该问题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投诉常德市自来水公司
来信人 一** 来信日期 2015-01-25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106240
信件内容
我是2012年文理学院的毕业生,从2009年开始在自来水公司办培训学校,一直到现在学校有100多人,老师有13个。2009年我和合伙人把自来水公司的废旧食堂装修花了12万,2014年9月又花了接近10万来装修经营学校。刚装修完两个月自来水公司领导就说要收回我们的场地,招商引资办食堂,并且限我们2015年2月1号搬。我不反对公司的决定,我要求自来水公司赔偿我的装修损失和生源损失以及后续的再创业资金。如果没有没有合理的补偿,我这几年的努力就全泡汤了,我们的这些老师也只能下岗了。办学校前后差不多投了30多万,有一大部分还是贷款来的。自来水公司领导却说,他们肯定要收回场地,损失是我们自己的事,与他们无关。我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不偷不抢靠自己的努力赚来的钱,创办自己的事业,为一大批青年教师提供就业岗位,创造的价值却被自来水公司这么不负责的决定剥夺了。我希望政府领导能给我们做主,维护我们的正当利益。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1-29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投诉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相关问题,已责成市自来水公司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开始于2009年,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期满之时,市自来水公司已通知您要回收场地另作他用,未与您签订下一年合同。鉴于您反映当即搬离有一定困难,市自来水公司对您给予了延期。2014年11月12日,公司向您下达了书面通知,要求12月31日前做好搬离工作,鉴于您提出冬季招生已完成,暂时无法搬离,公司遂把时间延迟到元月底。

    根据所核实情况,您在市自来水公司场地租赁期间,第二次投入是在与自来水公司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的场地维护,自来水公司并没有发生违约行为。若您对公司收回场地的做法有异议,建议通过正当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