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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为什么查处过的违章建筑还能够顺利建好?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5-03-18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306517
信件内容
为什么查处过的违章建筑还能够顺利建好?汉寿县城郊西湖村蔡家冲李孟君在汉寿县新S205两厢500米控制区内违章建房,早在2013年4-5月间,李孟君家刚开始建房时,被县政府办联合执法进行了拆除,没想到在2014年初就已经完全重新建好,试问?汉寿县的规划政策还有效吗?
该房基原为农业耕地,后转为李孟君家菜园地。该菜园地里有本人祖父的坟茔,本人祖籍汉寿县西湖村,因在外地工作,与当地人已经很陌生,但几十年来,本人每年清明节都要前往拜祭。
2013年清明节,本人发现,李孟君家准备在该地建房,场地已经清理出来,为此,本人提出了严正交涉,没有结果,但李孟君家也承诺不影响祖坟。李孟君家刚开始建时,被县政府办联合执法,将建了墙基和低墙的建筑进行了拆除,本人原以为不会再建了,没想到在2014年初就已经完全重新建好。2014年清明节,本人前往祭祖时才发现该房紧贴我祖父的坟茔建造,但已经建成了,木已成舟,没有办法了,心想只要不影响我祭祖就算了,当时也就勉强祭祖完毕。
同时,我发现,周围还有别的禁止违建的半拉子建筑仍然停在那里,只有李孟君家的建成了,我问当地人,为什么别人不能建,她能建?当地人回答:她在县里有人。
2015年春节,本人又去了一趟,发现李孟君家已经在周围建了围墙,围墙高且顶端有碎玻璃,将我祖父的坟茔围在了围墙内。我当时伤心已极,但还是忍住了,心想人家是地头蛇,还在县里有人,我斗不过,于是低声下气去协商,提出由我出钱,在围墙上开一个门,以便清明节祭祖。原想这个令我最屈辱的基本要求一定会没有问题,没想到李孟君给了一个强硬、粗暴且丧尽天良的回答:“不同意开门,祭祖是你自己的事,但不准进我的门,不准爬我的墙,有本事告我去!”
看样子今年清明节是没有办法去祭祖了,除非采取暴力手段。我会采取暴力手段吗?不会,我是一个学者,有修养的人,从来也没有和别人闹过矛盾,也从来没有想到过会被逼迫和别人闹矛盾。地痞流氓式的举动没有意思,要搞就一次性了断,被逼得没有退路了就只好针锋相对!
本人现在向汉寿县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城管局、国土局、公安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正式举报,李孟君家在汉寿县城郊西湖村蔡家冲新建造了违章房,该房座落在汉寿县新S205两厢500米控制区内,现请求政府严格执法,将该违章建筑拆除。并请求追究为什么该建筑在建造之初被拆除过,而最后还是建成了,是谁默许她建成的。
如果李孟君家能够拿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3-25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为什么查处过的违章建筑还能够顺利建好”问题,已责成汉寿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李孟君家庭情况为:丈夫早丧,家庭人口三人,有一儿子及孙子。李孟君房屋是2013年4月动工,因当时李孟君未取得建房审批手续,龙阳镇执法单位阻止其修建房屋。为此,李孟君本人多次在镇县两级政府进行申诉。2013年第四季度,县城建城管领导小组决定对县城规划区的拟建私房开展逐步审批工作。鉴于李孟君孤儿寡母,房屋已拆的情况,根据村镇两级进行多次协商及村民小组座谈会议的决议,李孟君符合农村建房条件,决定上报李孟君修建房屋的申请。

   目前,汉寿县城建城管领导小组组织龙阳镇、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纪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后,李孟君的建房申请予以通过,并纳入第一批修建名单。因此李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您所举报的问题是由于迁坟协商未果导致,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能坐下来协商,也可采取法律手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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