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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要求落实亡妻独生子女奖励、认定全额退休金不含独生子女补偿:
来信人 肖** 来信日期 2015-02-05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206316
信件内容
亡妻杨育才、1939年生、1961年7月中师毕业、公办教师、小教高级、1995年9月在我县中心幼儿园退休、享全额退休金、即国办发1993一38文件93%丶30年教岺5%’血吸虫病退2%’于2011年8月15日出世丶根据2014一27号文件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5000元’但卡在县人亊局’工资股负责人认为∶我已享受全额退休金的不补丶理甴已包含了独生子女补助∶我认为这种解释是欠妥的’分明退休金內不含独生子女比例’硬要強加于人’真是有理说可清’仅依法上’恳求领导认定是否正确’给我满意回答’或督促有关部门不偏不移依法办理’谢谢您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2-15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要求落实亡妻独生子女奖励、认定全额退休金不含独生子女补偿”相关问题,已责成汉寿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人口发〔201412号文件规定,在《规定》实施时(201411日)已经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未领取或领取奖励不足5000元的,一次性补足至5000元,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筹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经计生部门核定,您亡妻属于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对象,因此,应由生前所在的中心幼儿园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5000元。

目前,汉寿县人社和教育部门正积极协调,并督促县中心幼儿园依据政策落实。目前县政府办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做好了政策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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