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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汉寿五中高二寒假违规补课
来信人 佚** 来信日期 2015-01-28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106269
信件内容
汉寿县第五中学高二年级下达通知要求学生寒假在学校集体补课10多天,且打算收取较多补课费,老师说寒假补课费下期报名一起交。请问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2-05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汉寿五中高二寒假违规补课 ”相关问题,已责成汉寿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汉寿县政府调查核实,五中高二组织补课情况属实。近年来,为规范办学行为,汉寿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厉禁止普通中小学任何年级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目前,县教育局已经约谈了学校“一把手”,对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补课,并将具体的整改情况文字回复县教育局。您在以后若发现类似情况,也可直接致电汉寿县教育局进行电话举报:28562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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