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已有 13869 人次关注该问题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土地使用权证与计生证明
来信人 黄** 来信日期 2015-05-05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506804
信件内容
目前常德市部分地区如澧县行政服务中心仍然存在二手房过户房管局要求提供计生证明的情况,请问: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涉嫌违法,并可依据行政诉讼法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5-22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澧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2015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常人口领发〔2015〕3号)和澧县2015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要求,房管局在进行房产登记审查时,要求查验非本地户口购房者的计划生育证明(如对象户口在澧县,则在房管局不需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并规范录入“实时通”系统,这项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完善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有利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不存在违法操作的问题。敬请在房管局办理业务时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