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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我觉得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
来信人 清** 来信日期 2015-03-20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306535
信件内容
在新六村(老交警一大队旁)有一名吸毒人员,每天不定时在小区内大吵大闹,有时身带一把菜刀,110对此事不理不采,真的很气愤在2015年1月份 ,在小区内放火烧一辆摩托车,当时110来处理了一下,但当天就把人放了出来,此人还多次把小区内住户的大门砍烂,110对此事的态度就是没有办法,社区的人员也只来过一次,基本是不闻不问,请政府部门尽快处理此事,不要等到出了人命就迟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3-25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我觉得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 ”问题,已责成武陵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人员是牯牛岗社区居民,有吸毒史,进行过拘留,经过强戒后已康复。1月份该居民在小区内放火烧摩托车,被群众阻拦,当地派出所给予了教育。2月份和驻地一门面店主发生纠纷,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城东派出所片警都出面进行了处理,开始怀疑他有精神问题,将其送到了康复医院,经检查并无精神问题,社区还垫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同时还对其进行了尿检,当时尿检无吸毒情况,因此无法作为吸毒人员处理。该居民以将其送到精神病院为由还经常到社区闹事。 

   由于无法检测出该人员的吸毒状况,目前只能加强对其的日常监控。相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要加强对其的日常监管,防止其出现伤人事件,如有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街道综治办和派出所协同处理。工作人员将严密监控,保障您及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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