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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邱在忠被撞致死至今无任何处理
来信人 邱** 来信日期 2015-04-19
信件索引号 信20150406720
信件内容
尊敬的周市长:
我儿邱在忠2014年12月2日凌晨在石门县影剧院前发生车祸身亡,时至今日没有任何线索,破案简直遥遥无期。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这个家庭就因为我这独子的死亡而毁了,上还有八九十岁的老,我们两口子中年丧子以后无依无靠。
作为一名父亲,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去为躺在墓地里的孩子讨回公道,我想问问市长,石门县澧阳大道路改拆除了所有监控,临时监控也没有造成破案难,县政府有没有责任?就在县政府旁边发生的肇事致死逃逸案都破不了,这样的政府能取信于民吗?
我们的郭县长对此事不闻不问,时至今日也不能见到郭县长一面,县长大人为什么这么高高在上?不是老百姓的县长吗?所以我只能来找周市长您表达诉求,试问,老百姓的命真的如此低贱吗?一条命没有了,就交警队的1万块丧葬费就处理完成了???政府不用再管了吗???请市长为民做主。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长热线办 回复日期 2015-04-3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石门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接处警情况。2014年12月02日02时31分许,石门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石门县影剧院前路段,不知什么原因,一人躺在路边。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躺在路边的人已被送往石门县人民医院,在现场没有发现伤者血迹及其他任何散落物。当日凌晨3点12分,县人民医院电话告知县交警大队值班室,刚从影剧院接来的伤者已经死亡。值班民警随即赶到县人民医院,对尸体妥善安置处理。

    二、调查取证情况。为了查明案情,确定案件性质,交警大队组织法医及时对死者邱在忠的尸体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死者邱在忠应系在交通事故中胸背部严重挫伤致胸骨骨折,多肋骨折,双侧胸腔大量积血,双肺挫裂,纵膈挫伤及血肿形成,右侧胸廓内动静脉不完全性破裂,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根据这一鉴定意见,交警大队迅速将此案列为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进行初查。

    交警大队在事发至今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事发当天,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事发现场周围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现场目击证人,询问报案者。经走访,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二是调取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及时调取了知行网吧、农业银行广兴储蓄所、沪农商村镇银行石门支行、阿凡达电游城、石门旅社、治安探头等相关监控资料。

    三是发悬赏公告。在县城人员密集场所和路段,张贴悬赏公告;在县电视台图文频道播发悬赏公告。

    四是调取死者及相关人员通话清单。

    五是经初查之后,报县局批准,对该案决定立案侦查。

    同时,事故发生后,石门县县长郭碧勋高度重视,要求县交警大队尽早破案并指示县民政局对邱在忠家属予以重点救助(救助1万元);石门县县委副书记徐荩在得知该情况后要求新铺乡政府对邱在忠父母予以重点关照(救助1万元);县交警大队给予邱在忠家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3万元,共计伍万元整。

    由于此事件属于肇事逃逸,到目前为止,尽管石门县交警大队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的线索,致使该案至今尚未侦破。该队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早日破案。对于您家庭的遭遇我们深表遗憾,但政府工作人员始终在积极取证争取早日破案,希望您能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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