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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首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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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08:01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 李白 通讯员 杨维维

为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中小学附近存在经营烟酒零售业务及经营场所内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明显标识这一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常德首份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此前,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开展了“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附近商铺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铺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针对发现的问题,办案干警立即进行了立案审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下一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持续开展涉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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