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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出“新规”构建“大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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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08:2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通讯员 张媛媛 章珊

4月1日,石门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进一步明晰和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通知》聚焦环境问题整治短板,明确建立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责单位(牵头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机制。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通知》也明确了“三个标准”要求,即要达到形象标准、行业标准、办理标准。同时《通知》还提出,将严格考核问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县生环委办具体负责实施。

据悉,为统筹协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石门县2020年就在全市率先成立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承担、协调、督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此次聚焦环境问题短板出台该《通知》,将近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和联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大环保格局形成。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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