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司法局:真情帮教暖人心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汉寿县司法局主动作为,与岳阳监狱密切协作,成功帮助一名双腿残疾、无家可归的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用真情与担当书写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温度。
汉寿县丰家铺镇居民王某某(化名),幼年丧父,25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在岳阳监狱服刑期间,母亲病逝,无其他的亲兄弟姐妹,家中老屋因年久失修临近坍塌。更不幸的是,其在入狱前因车祸导致双腿股骨头坏死,虽经手术治疗,仍落下双腿残疾。临近出狱,他身患残疾、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一度悲观厌世。
得知这一情况后,汉寿县司法局迅速启动安置帮教提前介入机制,与岳阳监狱联手,同步对接王某某户籍地汉寿县丰家铺镇党委政府,多方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县司法局指导丰家铺司法所联系到其堂兄王某担任临时监护人,协助办理落户、医保、低保、残疾评定等手续。同时,为他争取到监狱爱心关爱基金3万余元。在出狱前一天,经司法所向镇党委汇报,在镇敬老院安排一间住房,暂供其免费吃住,待其老屋完成改造后再行安置。司法所干警还自费为其购置了床上用品、牙刷、牙膏、毛巾、换洗衣物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出狱后,司法所干警带他来到“新家”。看到用品齐全、整洁温暖的房间,王某某失声痛哭,连声说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他表示一定好好重新做人,不辜负大家的关爱。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整合资源、靠前服务,帮助更多刑满释放人员重拾生活信心,顺利融入社会。
终审:谭琳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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