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审评结合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针对巡察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报告中提出的整改举措不够具体,举一反三不够到位,请镇党委进一步研究完善。”日前,鼎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对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四方联审”后,向相关单位反馈了审改意见。
近年来,为着力破解巡察整改“落实难”“见效难”等问题,鼎城区委积极探索构建“四方联审”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持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四方联审”机制聚焦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四方面监督力量开展联合审核。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共同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进行联合会审。审核重点包括整改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举一反三是否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关键环节。四方意见汇总后,形成统一审改意见,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推动问题再整改、措施再细化,切实防范和纠治整改中可能出现的“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
在强化整改报告联审的同时,鼎城区还同步出台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通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和量化打分,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地毯式”“滚动式”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关键在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鼎城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行‘报告联审+成效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正把整改成效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上。”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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