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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法院打响2017年执行工作“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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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09:03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徐熙

1月4日上午,安乡人民法院执行局对3起执行案件涉及的土地进行强制腾退。

2005年3月,安乡县某村委会将该村20组96亩抛荒的土地以招投标的形式发包给该村村民袁某、杨某、苏某(均为该案被执行人),3人各占32亩,租期为10年。随后,被执行人袁某、杨某、苏某3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开挖成精养鱼池养鱼。2008年,安乡县政府在国家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中将上述96亩土地确权给该村20组村民文某等13人(该案申请执行人)。土地租期到期之后,在申请执行人文某等13人没有全部同意的情况下,被执行人袁某、杨某、苏某3人于2015年3月续租了该地,租期同样为10年。为此,双方引发了纠纷,继而闹上法庭。

2016年2月2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袁某、杨某、苏某3人腾退某村20组的土地96亩给文某等13人。

因3名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书,2016年6月27日,文某等1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3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在诉争土地区域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发出通知、张贴公告后,3名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

鉴于此,执行法官多次驱车前往鱼池所在地,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虽然每一次的结果都不尽如意,但是每一次协调都有效地缓和了双方的情绪和剑拔弩张的局面。

双方涉及人数众多,只要有一个人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提出反对意见,执行工作就很难开展下去。为防止执行留下后患,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再一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代表与被执行人进行协调。经过执行法官们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自愿腾退鱼池。1月4日,执行局干警便前往某村进行强制腾退。历经3个小时,96亩涉案鱼池里的鱼由被执行人自行全部清出,土地顺利交还申请执行人。

该案的顺利执行为安乡法院迎来了2017年执行工作的开门红,也打响了2017年执行工作的“第一枪”。


(编辑 张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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