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常德市城区公共交通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市城区公交行业服务水平,12月22日,市政府、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召开“实施公交优先、优化公交服务”动员大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常德市城区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今年是我市实施“公交优先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行动开展以来,公交站场建设加快推进、公交线网优化全面铺开、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电子站牌建设顺利推进、公交车外观改造基本完成,市城区的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打造公交服务品牌,依照《考核办法》,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将引入第三方社会专业测评机构参与,采取季度量化考核、年终汇总综合的方式,对市公交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公交线路、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考评,财政部门将依据考核结果向市公交公司拨付营运补贴。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车辆设施、营运服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市运管处副主任王卫国告诉记者,交通运输部门和市运管机构将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奖励监管机制以及公共交通经营服务考核档案,以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公交服务质量。
(编辑 张蓝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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